发布时间:2017-02-20发布人:admin浏览次数:1489
各高等学校:
现将《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2017年2月14日
(来源 :组织人事处)
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