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人社函〔2018〕68号文件的要求,我校人事部门已对全体教职工(在编)的养老基数进行了核算。计算口径为:“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教护龄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国家和省规定的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其中基础绩效为(岗位津贴+生活补贴),奖励性绩效为(基础绩效/7*3)。
现对基数核算情况进行公示,请全体教职工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校园网站进行查询。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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