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
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及优课示范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1、参赛对象:年龄在45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我校教师均可报名参加。
2、参赛课程:凡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课程均可作为参赛课程。
3、名额分配:根据各院系各教研室专任青年教师数量确定参加校级比赛名额(见附件1)。
二、竞赛实施
1、各教研室初赛、各院系教研室按照学校的要求,开展每人一课活动,在此基础上12月20日前上报参加学校比赛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
2、学校比赛、学校组织评委对各院系各教研室推荐人员教学比赛进行现场评分,公布比赛成绩。
三、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
个人奖:一等奖占40%、二等奖占60%,一等奖发放证书及奖品,二等奖发放证书。一等奖获得者,元月初在全校范围内开示范课。
组织奖:根据各院系各教研室组织情况和比赛结果,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在广泛宣传和开展每人一课活动的基础上,推荐能够代表本院系本教研室教师风貌和较高水平的选手参加学校比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推动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2、激发广大青年教师参赛的积极性,全校比赛结束后,获奖教师优先在全校开观摩示范课,广泛交流、推广;获奖情况在教师考核评价时予以加分。
3、学校成立由教务处牵头,校内外专家组成的竞赛组委会,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各院系教研室校级比赛名额表
附件2 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实施方案
附件3 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参赛选手汇总表
附件4 教学比赛评分表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10日

附件1 :各院系各教研室校级比赛名额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