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促进我校科研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倡导全校科研人员严谨治学,维护学术诚信,现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 40号)和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发布《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科协发组字〔2015〕98号)和江苏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关于在社科类评奖评审评优中加强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审查的通知》(苏宣通〔2019〕29号)三个文件,希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个人或部门均可以对涉及本校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举报。学校受理部门:科研处(南校区图文信息楼415室,联系电话:89966218,邮箱:keyanchu415@163.com)或纪检监察室(南校区图文信息楼420室,联系电话:89969906,邮箱:yyzjjjc@163.com)。对于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理。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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